為有效防范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推動精準脫貧工作扎實有序開展,日前,瀘水市發出通知,以“八個嚴禁”進一步嚴明脫貧攻堅工作紀律。
通知要求,在脫貧攻堅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八個嚴禁”紀律規定:嚴禁掛名扶貧。各鄉(鎮)主要領導、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和主任、掛聯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力以赴抓好脫貧攻堅工作。不準只掛帥不出征,只掛名不扶貧;不準只進村不駐村,只進村不入戶;不準只入戶,沒有致貧原因分析,沒有具體幫扶措施。嚴禁有令不行。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脫貧攻堅政策過程中,不準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過程中,不準講條件、講困難、講價錢,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嚴禁弄虛作假。在精準識別和建檔立卡過程中,不準敷衍了事、失真失實、弄虛作假。在貧困村(戶)退出過程中,不準擅自壓縮程序、降低或抬高退出標準,該退出的不退出、該納入的不納入,違背群眾意愿,蒙混過關,搞假脫貧、被脫貧、數字脫貧。
嚴禁擅離職守。在脫貧攻堅任務落實過程中,各鄉(鎮)、市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外出必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請假,不準擅離職守。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準不假而走、不干事、混日子。嚴禁以權謀私。在脫貧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準獨斷專行,插手項目安排;不準違反招投標監管規定,暗箱操作;不準滯撥、滯留扶貧資金,擅自調整資金使用范圍和標準。不準搶占掠奪、虛假冒領、優親厚友、貪污截留、克扣挪用、揮霍浪費,不準收受禮品禮金、索要財物、違規收取費用、吃拿卡要。嚴禁吃喝玩樂。嚴格遵守《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家公職人員到基層下鄉交納餐費等有關事宜的通知》,不準接受鄉(鎮)、掛聯村、貧困戶任何形式宴請,增加鄉(鎮)、掛聯村、群眾負擔;不準揮霍浪費公款,相互吃請,違規發放補助;不準借脫貧攻堅之名參加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嚴禁失職失責。在脫貧攻堅推進過程中,各責任單位、配合單位、監管單位不準慢作為、亂作為、不作為,不準對職責范圍內的違紀違規問題不聞不問、不抓不管;不準推諉扯皮,漠視群眾合理訴求,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嚴禁干擾考核。在脫貧攻堅督查、考核過程中,各督查、考核組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原則,不準憑印象、徇私情、泄私憤對待被督查、考核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以任何形式干擾、阻撓脫貧攻堅督查、考核和評估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對落實“八個嚴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或進行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違反脫貧攻堅工作紀律行為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制止、查處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除嚴肅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以外,還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的行政監管責任。(劉曉燕)